关于选派 2020年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2020-03-09 12:51:36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选派2020年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2016—2018年期间入选的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

2.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

3.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80分以上;

4.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二、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推荐,学校审批同意后报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需A4纸打印)。

(二)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可自行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选择要有针对性。出国进修期限为3至6个月。

五、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由省财政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科教〔2019〕6号)。

六、其他事项

(一)出国进修人员出国前须与单位签订出国进修协议,明确承诺按期回原单位服务,并办理公证。

(二)出国进修人员出国期间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选派工作。

(四)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申报须所在单位同意,报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处。

(五)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szgl@zufe.edu.cn。

联系人:张斌 电话:18368009915

附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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