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关于“创建无烟学院、兴办满意教育”的倡议

2014-01-02 15:59:09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新年好!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所面临的最大的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吸烟产生的烟雾里有40多种致癌物质,还有10多种会促进癌细胞发展的物质。吸烟不但严重危害自身健康,更还会严重危害公共环境与公众健康,为此我国法律规定自201151日起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下文《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学校不仅是公共场所,更是培育人才、传承文明、弘扬正能量的地方,吸烟行为严重损害领导形象、教师形象、学校形象,影响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念的建立与培育,怡害无穷!

健康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与基本道德,身正为范、教书育人是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天职,为此,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特向全院师生发出“创建无烟学院、兴办满意教育”的倡议,具体如下:

1.各级领导带头禁烟。包括学院党政领导、系(中心)主任、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工会干部等,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坚决执行中共决定,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2.公务活动严禁吸烟。学院开展公务活动不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3. 醒目标志禁烟区域。在我院管辖的学院楼所有教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将学院楼南北通风露台设置为户外吸烟区。教师若有需要,请自觉到户外吸烟区吸烟。

4.鼓励吸烟师生戒烟。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学院形成禁烟、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5.引导群众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公务活动吸烟者,请师生予以劝阻,屡次劝阻无效,造成恶劣影响的,请师生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珍爱生命,远离烟毒,推动禁烟,人人有责!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积极地行动起来,摒弃吸烟陋习,追求健康生活,干部党员带头,全体师生跟进,携手共建“无烟学院”,为共同拥有一个更加洁净、安全、健康的育人与工作环境,恪尽职守,不遗余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祝愿各位师生新年快乐、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2014年1月1日

2003009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