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实发[2016]2号)文件精神,我省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招标项目(见附件)
(二)常规项目(见附件)
二、申报数量
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
常规项目我校限报3项。
三、申报要求和截至时间
1.每位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常规项目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试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申报。
3.请申报人员在5月8日前将申报书送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通过学校推荐后,登陆
研究会网站并录入课题申报内容。
4.其他事项请参阅
《关于2016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实发[2016]2号)。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