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按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5000名,比2014年增加17%。根据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计划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4年11月中旬公布2015年选拔简章,具体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届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
三、申请方式:除浙江大学人员外,我省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均由省教育厅受理。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须由申请人所在部门统一提交。请各部门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统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申请人及其所在部门还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
四、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学校根据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择优选拔、推荐,整理有关资料并上报。所有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前三天。逾期不再受理。
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五、我校教师申请
1.我校申请教师按照上述通知的选派办法、选派简章、申请方式进行申请,并在受理时间内提交材料。
2. 部门同意推荐,则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发至szgl@zufe.edu.cn。学校同意推荐后,加盖学校公章。
3. 个人及部门将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部门骑缝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行-306)。
4.人事处根据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因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有严格的时限要求,请申请教师及部门按期提交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光先,电话:87557316,邮箱:szgl@zufe.edu.cn。
人事处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