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统一部署,现将我校首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经校五届二次双代会审议并无记名投票通过,经学校批准,现予以发布,详见附1。
二、请各位教职工根据现聘岗位性质申报聘用相应类别等级岗位。具体如下:
1.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正高级职务岗位聘用申报表》,需同时递交电子文稿;申报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申报其他专业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
(2)申报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由各二级学院(部)、东方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设置相应聘用条件,按学校要求程序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各项聘用工作。
2.申报管理岗位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
3.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
4.双肩挑人员和专职辅导员须同时申报填写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
5.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至首次设岗聘用到位期间办理退休手续,如符合专业技术岗位更高等级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
三、工作时间安排
1.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工作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工作日程安排表》有关时间要求执行。详见附2。
2.除申报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外,其余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填写后交所在部门,请各部门收齐后(含专业技术正高级职务岗位聘用申报表电子文稿)于12月23日前交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04室)。申报人员表列成果如在外单位取得,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与岗位聘用申报表一并上交。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2.各类岗位等级聘用申报表
3.《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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