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2013-12-24 16:03:32

各教职工: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精神及《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分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分工会委员会提议,报学院党总支同意,拟于 2014 1 13 召开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第一届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秉承“厚德博学、笃行济世”,大力加强工会的建设,保障全体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分工会在学院改革和发展中服务作用,为完成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三年目标责任考核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形式

学院教职工与工会会员身份合一,教职工大会与工会会员大会合并召开,大会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教职工大会执委会和分工会委员会。

教职工大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两委合一,执委会设提案工作小组,分工会委员会设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文体工作等小组。

三、主要议题

1.审议并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经费预决算报告》;

    3.审议并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工作报告 》;

4.审议并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财务报告》;

5.审议并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三年发展规划报告》

6.审议并表决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7.审议并通过《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

8.选举产生新一届教职工大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

四、教职工大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组成、委员候选人推荐与选举

(一)委员会组成

教职工大会执委会、分工会委员会委员设5人,教职工大会执委会主任和分工会主席实行互任制,设主任兼主席1人,副主任兼副主席1人,任期3年。

(二)委员候选人及主任、主席候选人条件

委员候选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教执委主任、分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教职工大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能正确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候选人原则上在岗能满一个聘期。

(三)委员选举

教执委委员、分工会委员会由大会采取候选人差额20%的办法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委员候选人由学院教职工大会、工会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在充分征集教职工意见基础上酝酿产生,经研究决定建议委员候选人7人,报学院党总支审核后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征求教职工意见,如无异议,确定候选人资格。

(四)委员会主任、主席选举

 教执委主任、副主任、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由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和分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五、大会筹备工作小组成员

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拟成立大会筹备委员会,成员由党、政、工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名单如下:

  任:吴利群

副主任:杨小恩、操世元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冯涛、刘初旺、宋晓清、张晓蓓、李美中、杨春玲、沈玉平、陆颋浩、季陈翔、徐丽玲


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一届一次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筹备工作日程安排.doc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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