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公开选聘中层干部工作公告

2011-10-15 15:40:14

因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研究生处副处长1名,财务处副处长1名。
一、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团结合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谦虚谨慎,清正廉洁。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恳敬业,顾全大局,熟悉高等教育工作,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主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有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教师可不受此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0月14日后出生)。
4、应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应聘人事处副处长、研究生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岗位的应具有相关知识背景。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推荐报名
应聘者须提交书面的自荐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应聘理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根据条件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可进行组织推荐;广大干部群众可采取个人或联名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须加盖公章,干部和群众推荐的须签署本人姓名。
2、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经资格审查,每个选聘岗位的自荐报名人员中符合条件者需达到5人(含5人)以上,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3、进行笔试
应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岗位的需参加笔试。笔试由校外专家出卷并评阅,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文字综合能力。
4、统一面试
学校组成面试考评组,对面试人员进行统一面试。由校领导、学校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授代表组成专家评委,由党代会代表、教代会执委会成员、教工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群众评委,对面试人员进行评分。
5、组织考察
校党委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名单;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在校园网发布考察预告,通过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表、听取纪检部门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酝酿决定
学校党委根据笔试、面试、干部考察等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干部任前公示。
8、发文聘任
进行干部任前谈话,学校发文聘任。
四、相关政策及要求:
1.上述岗位聘期至本届中层干部任期届满止。
2.新提拔任用中层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3.相关表格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zufe.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下午4:00;联系人:吴玻;联系电话:87557031。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中层干部选聘自荐报名表
     2、浙江财经学院中层干部选聘组织推荐表
     3、浙江财经学院中层干部选聘群众推荐表
                                      
2000002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