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浙财院[2006]218号)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2007年度立项的省重点建设专业进行自查,对校第三批重点建设专业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重点建设专业自查
2007年度立项的省重点建设专业(经济学、财务管理、税务、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提交自查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对照申报时的目标计划,立项以来项目建设的进展;取得的标志性建设成果;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的建设重点和进度安排等内容。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校内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校重点建设专业验收
2007年度立项的校第三批校重点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保险、金融工程)验收期已到,各专业所在学院需认真对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浙江财经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准备各专业的《自评报告》、《自评结果及依据》及各分项指标的支撑材料。同时,在准备自评的过程中发现差距和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通过验收达到标准的,学校将认定为校级重点专业,拨发剩余建设经费;验收或整改验收未达标的,学校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浙财院[2006]218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相关二级学院必须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材料书面稿一式5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同时交电子稿。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校内检查及验收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专业所在学院及专业负责人应认真对待这次检查及验收,校内检查及验收的结论将是今后推荐更高级别立项的重要依据。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重点建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