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初审注意事项和最后上交时间的通知

2010-03-10 15:09:35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一、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1、关于申请书:申请书格式稍有调整(封面有2010版),由于增加医学科学部代码,2010年申请书请务必下载使用新版本填写,下载目录中所有文件均有“2010”字样,请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件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2、申请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另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也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需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
     (2)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导师不能同时作为推荐人。
      3、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包括项目组成员),申请新的和承担在研的(含参加)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不包括研究期限12个月及以内的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包括项目组成员),申请新的和承担在研的(含参加)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不包括研究期限12个月及以内的项目)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申请新的或承担在研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一项,参加数不限。(不包括研究期限12个月及以内的项目)
      4、经费问题
      (1)申请项目今年的资助强度请参考2010年项目指南中各学科的介绍。面上项目: 资助年限3年,2010年预计经费平均强度为30-40万元,管理略少,资助强度将比2009年适度增加。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仅限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申报,且每人只可负责承担一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基金项目的资助,预计2010年青年科学基金经费强度大致为20万元,管理略少,资助年限为3年。主要参与者应以青年为主体。
     (2)国家基金委要求经费预决算的基本一致性,所以,在申请书中的预算一定要仔细、全面、基本准确。
     (3)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一般申请时按10%填写,说明请写“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人员的劳务费用”。
     (4)重点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和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0%。
      (5)经费开支明细说明参考:①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②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③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④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5、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如果人在国外的,可签名后发传真过来。若主要参加人员中有其它单位的的参加人员,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
      6、管理科学部对已有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有相关限制规定,详见《2010年项目指南》。
 
      二、正式上交的申报材料:
      1 申请书纸质材料(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式2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一式3份).
       2  申请书电子稿.
       3 各学院申报汇总表。
 
      三、最后上交的时间:3月15日止。
 
 
 
附件一: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撰写
附件二:关于严格检查2010年项目申请书中申请代码的通知
附件三: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申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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